某一日炎熱的下午,陳先生至本市新莊戶政事務所福營辦事處洽詢因在繼承父親財物事宜上遇到難阻,希戶政單位能給予的協助,以免造成無法繼承父親財物的憾事。陳先生表示其父在月初逝世也已完成戶籍申登,具繼承資格家屬計有其母、大哥及其本人。但另有一位自年幼即被收養的弟弟,早已與生家無聯繫,但其弟似乎已經與其養家終止收養關係,致使他們無法順利完成繼承事宜。因此,陳先生希望戶政單位協助查詢及協助申請印鑑證明等相關文件。經戶政人員查詢戶役政資訊系統發現,陳先生的弟弟確實自年幼即被收養,若干年前確實與養母終止收養關係,但與養父(已歿)的收養關係仍存續,惟戶籍所在地的戶政單位在資料過錄時漏填養父資料,補填完成後即可證明其弟並無繼承生家財物的資格。經查其弟現戶籍在外縣市,因此建議陳先生以利害關係人的資格逕向該戶政單位提出補填其弟養父資料的方式處理,之後再依民法等規定辦理繼承事宜即可。陳先生及其母後於次月再次回到本市新莊戶政事務所福營辦事處表示非常感謝服務人員的協助,也已經按照建議完成其弟的養父資料補填,並於當日申辦本人及其母的印鑑證明,陳先生表示現在終於能向地政及金融單位申請其父財物繼承事宜,真的感到肩膀上的重擔瞬時脫落,輕鬆無比。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柯局長慶忠表示,戶政人員係本於職責提供民眾專業的戶政相關服務,對於能夠及時幫助到需要的人也感到十分欣慰,感謝民眾給予的正向回應,這是對戶政人員最大的肯定及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