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下過雨的午後,有位民眾陳小姐趁著雨停,前來新莊戶所詢問大伯的戶籍遷出國外事宜。
陳小姐表示,其大伯長居國外,因常返國探親,在台灣仍設有戶籍,因此雖未使用健保但仍持續收到健保繳費通知,經其洽詢健保署,建議將大伯之戶籍遷出國外以暫停健保。戶所人員告知,民眾如以中華民國護照出境,應由戶長申請遷出登記;經查詢陳小姐資料,確認其為戶長身分,而其大伯為戶內現住人口,可申請遷出登記。
而適逢2020總統選舉,櫃檯人員於受理時向民眾說明,將戶籍遷出國外會影響其投票權利,如民眾於戶籍遷出國外後仍欲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符合曾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設籍)6個月以上,現在國外並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者,應於108年9月12日至12月2日期間向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申請返國投票登記。
經同仁告知上述規定後,民眾表示將回去和家人討論後再決定是否將戶籍遷出國外。
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張德安主任表示,總統大選將至,提醒民眾如欲將戶籍遷出國外或恢復戶籍,應注意是否符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選舉人資格,以免影響選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