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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設戶籍登記好方便
108/04/26
原印尼籍高小姐經過多年的等待,終於取得中國民國國籍,今持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定居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完成初設戶籍登記後,同時辦理跨機關通報健保卡,再依其需求一併代辦護照服務。拿到國民身分證的當下,高小姐表示心情很興奮,也沒想到戶政事務所可以一次幫她解決這些事情,這樣她就不用東跑西跑,省了許多的時間,並表示感謝戶政事務所對新住民的體貼與照顧。   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主任高翠英表示,歡迎成為中華民國的一份子,於戶政事務所完成初設戶籍登記後,同時申辦健保卡及護照代辦的服務,讓新住民們能感受到政府簡政便民的服務與用心。
貼心的到府服務
108/04/01
雖說是六月,外面的温度已達30幾度,酷熱的夏天,讓人心煩意亂,焦躁不安。蔡小姐於107年6月13日下午至新莊戶政事務所申請全家住址變更登記,小孩7月即將入學,但房屋所有權人年紀較長且重聽,無法取得房屋證明文件,心中焦急萬分,不知如何是好,希望戶政人員幫忙儘快完成遷徙登記。 依規定,遷入(含住址變更)登記除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外,須另提房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之房屋稅單或房屋所有權狀),因蔡小姐無法提供房屋證明文件,貼心的櫃檯同仁便告知可依內政部函釋,有關遷徙單獨立戶提證規定,除上述證明文件外,亦可由當事人提出居住事實申請,併由本所派員查實後辦理,蔡小姐露出了笑容,同時提出申請,戶所立即安排查訪人員與蔡小姐聯繫訪查時間。 戶政查訪人員於次日至蔡小姐居住地查實後,通知辦理遷徙登記。蔡小姐表示非常感謝新莊戶政事務所幫忙解決小孩的入學問題,讓他們夫妻能夠安心工作。 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高翠英主任表示,戶政事務所受理遷徙登記時,倘若民眾無法提證房屋證明文件,可依內政部函釋幫助無法提證資料的市民,戶政同仁秉持著熱誠的為民服務,把最好的服務帶給每一位需要服務的市民,讓市民感受戶政的用心及貼心。
愛無國界,天下一家親
108/01/02
家住新莊區的阮小姐是來自越南的新住民,遠嫁來台灣多年,與先生育有二子,雖然日子過得還算不錯,但讓她始終放心不下的,是她在故鄉的兒子。原來,阮小姐在與台灣籍先生結婚前,在越南曾有過一段婚姻,並生有一子,在決定嫁來台灣之前她將兒子託給母親照顧,因孩子的父親已亡故,加上近年來母親年邁、身體狀況日漸欠佳,更讓她擔心孩子的照顧問題,經與先生商量後,決定由台灣籍的先生收養,並計畫未來將他接來台灣定居,接受教育。 在一個週五的下午夫妻倆來到新莊戶政事務所求助,該所國籍承辦人向其說到,先生要收養她在越南的未成年小孩,須先經我國法院裁定認可後,由收養人(即先生)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然後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進入臺灣後再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才可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經過一番詳細的解說,他們夫妻倆充份瞭解應辦內容及須準備之證件,雖然有些繁雜,但卻為一家人團圓之路邁開重要的一大步。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江俊霆表示,隨著國際交流日益頻繁,異國締結婚姻之情形日漸增多,附帶產生之收養外國人為子女的案例也不少,依我國國籍法第4條2項規定,未婚未成年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其父、母、養父或養母現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於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符合該法相關規定者,得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定居、生活,既兼顧人道立場,也合乎家庭人倫常理。
勸和不勸離
107/12/04
連假前一天的中午,總是充滿著絡繹不絕的民眾,就在這個人聲鼎沸的環境中,來了一對年輕的男女到我的櫃檯辦事,原本心想這麼年輕應該是結婚登記吧。但隨著兩人越靠越近,仿佛太平洋低氣壓到來一般,氣氛越來越沉重。於是我小心翼翼的詢問他們要申辦什麼業務,話還沒說完,男方便緩緩的拿出一張紙來,這時女方眼裡已泛著淚光,當下實在有些震驚,居然是辦離婚登記。 在辦理的過程中,兩人很配合的拿出證件,並耐心的等候我核對資料,只是男方一直詢問說如果離婚可以再結婚、女方一定要遷出戶口或搬出去等之類想保有情份的問題,而女方則是一直默默的掉淚。感受到些微不對勁的我,一邊遞衛生紙給女方拭淚,一邊詢問雙方真的有想要離婚嗎。雙方聽到這個問題後,先是一陣沉默,男方才開口說其實沒有想要離婚,只是卡在家裡長輩有一些問題,才不得已前來辦理。 得知雙方其實並無離婚意願後,我便停下手邊的作業,開始委婉勸說,我跟他們雙方說,一旦離了婚,就算日後再結婚,這筆記錄就如同傷口,也許會癒合,但會永久留下疤痕。再加上你們孩子還這麼小,直接就變成單親,實在太可憐了。且日後他長大了,來調戶籍資料,發現這件事,要讓青春期的孩子接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雙方聽完我的勸說後,女方雖然還是掉著眼淚,但明顯有些微的笑容,而男方則是微笑的對我說,謝謝,不好意思耽誤你那麼多時間,我則是回說,不用客氣,希望你們能在接下來的連假中,冷靜下來好好思考,突破外在的難關。 之後雙方便收拾東西離開戶所,而看著兩人互相扶持的背影,我心裡默默為他們加油,並祝福他們能幸福的走下去。
身在公門好修行,助民解決難題
107/11/01
電話的彼端傳來某位母親沮喪的聲音,原來她已來過戶所要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卻因為母親欄姓名為舊名字(已改名一段時間,醫院應開立新名字才對),故承辦人員請其回醫院更正出生證明書之母親欄姓名,但這位小姐表示,因她於產檢及小孩出生時,提供給醫院的均為改名前的舊身分證,醫院表示無法更正出生證明。雖不知她為何因素當初要提供舊的證件去醫院產檢生小孩,以致衍生出姓名不符的情況;然醫院如不願更改,戶所即無法受理,剛做完月子的她奔波往返醫院戶所兩地間,皆無法解決問題,我留下她的電話並請她等候我的回電。 經聯絡醫院通報出生的承辦人,雖表明來電用意,然該承辦人表示醫院没有開錯絶不會更改出生證明,最後只好試著打到新北市衞生局找到負責出生通報的人員,向其說明案件原由並請教解決的辦法,其表示將請醫院更正出生證明重發出生通報,並親自聯絡當事人到醫院換發出生證明。至此問題總算有解。心中由衷地感謝衛生局人員熱心的幫忙,當事人終於可以順利申報出生登記,一切總算圓滿! 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高翠英主任表示,新北市戶政同仁總秉持著熱誠為民服務把最好的品質帶給每一位需要服務的民眾,將民眾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新北戶政的用心是可檢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