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所公告內容

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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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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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徙是事實行為,辦理遷徙登記應有居住事實。
請勿為了就學方便、選舉、申請補助等而虛設戶籍,否則將會違反「人籍合一」之規定。

★戶政事務所如查有虛設戶籍等不法情形,將會依照戶籍法第23條、第76條之規定,撤銷該不實登記,並處當事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公告日期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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